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受理2023年 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综合贡献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附件1),现就受理2023年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综合贡献奖励的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符合《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附件2)的“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经相关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其聘任的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含)以上的各类人才,按其工资薪金所得5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予以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向火炬管委会申报的专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人才所属用人单位的行业领域应符合产业指导目录范围且属于“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我委主要负责受理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讯产业人才综合贡献奖励的申报。
2.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10万(含)以上。
3.人才在2020年—2022年享受过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综合贡献奖励。
注:《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厦委发〔2019〕17号)文件已于2022年7月25日到期,今年我委不再受理首次申报的专业人才。
(二)自享受奖励政策的首年度起,连续奖励5年。用人单位按年申报,期间某年度如出现申报不符合条件、未按时申报或按其它同类个税奖励政策享受奖励的,则按已享受将当年计入享受政策年度,不再另行受理享受当年政策的申请。同一人才可享受奖励的期限为首次申请奖励年度起连续5年,逾期不予受理,期间如同时符合其它同类政策条件,需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请。
三、申报材料
(一)提供完整年度的已进行汇算清缴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企业加盖公章的员工收入申报情况汇总表,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打印方法: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特色应用-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跳转后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22-01至2022-12”-查询-下载打印。
(二)提供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扫描件。
(三)提供人才的身份证件(或护照、台胞证)扫描件。
四、申报受理
(一)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智慧火炬”平台平台(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注册登录后,选择“政策兑现”进入“网上申报”主界面,选择“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人才工资薪金综合贡献奖励申报(2023年)”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无需用印)。线上初审通过后,请申报企业按要求及时下载相关材料并将所有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签字(1份,请勿胶装)提交到办事窗口。
(二)受理时限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因涉及年度汇算清缴,请需要申报的企业抓紧时间通知人才及时完成个人汇算清缴。
(三)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经济发展处,联系电话:0592-5380132。
受理部门:企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2-5380729、0592-5380874。
智慧火炬平台技术支持:0592-5382926(申报)、0592-5380955(用户注册)。
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大门一楼3、4号服务办事窗口。收件人:小林,收件电话:0592-5382940。
附件:1.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奖励办事指南
2.《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本)》
3.智能审核操作手册(企业申报)
(此件主动公开)
附 件 详 见:
https://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glfw/sbxmzj/202307/t20230725_27762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