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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住房保障体系,优化高新区人才聚集环境,有效解决园区人才居住问题,规范人才公寓管理,参照《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厦府〔2018〕235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主要扶持措施

  对在高新区就业或创业的人才本人提供人才公寓,人才公寓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第一年和第二年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格6折计取,第三年起租金按照市场评估价格8折计取。

  三、政策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高新区就业或创业,并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并在厦缴交社保(柔性引进人才除外);

  2.申请人为非厦门户籍人员需持有居住证;

  3.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

  4.未享受厦门市其他住房补贴;

  5.符合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明确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人才公寓按照以下内容提交申请材料

  1.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婚育证明(如申请单身公寓或一房户型无需提供婚育证明;申请二房户型需提供结婚证,离异带小孩的提供有效证明;申请三房户型或楼中楼户型需提供结婚证及亲子关系证明,离异带小孩的提供有效证明及亲子关系证明);

  3.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

  4.社保证明;

  5.户口本或居住证(厦门户籍提供户口本,非厦门户籍提供居住证);

  6.在厦无房户需提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厦无房产证明;

  7.具体项目批次租赁方案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政策兑现程序

  政策兑现由厦门火炬高新区建设管理处负责,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根据《厦门火炬高新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提交相应材料,经运营单位审核确认后,按程序报批兑现。

  五、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电话:5380078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详见:http://xmtorch.xm.gov.cn/xxgk/zfxxgkml/zcfg/gfxwj/202304/t20230418_27540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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