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园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市安监局《关于转发<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通知》(厦安监管一[2019]10号)转发给你们,新规程将于2019年6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按照安全规程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经济发展处、创新创业处
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日印发
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的通知.rar